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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优车收购北京宝沃未及时并表 被股转公开谴责

2021-01-19| 来源:互联网| 查看: 317| 评论: 0

摘要: 1月19日,新三板基础层公司神州优车(838006)2019年1月收购北京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后,未及时在2019年一季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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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9日,新三板基础层公司神州优车(838006)2019年1月收购北京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后,未及时在2019年一季报和半年报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对此,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陆正耀等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

  2019年1月,神州优车通过其实际控制的长盛兴业(厦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购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宝沃”)67%股权,并不晚于2019年1月17日控制了北京宝沃。

  公告显示,神州优车在2019年一季报和半年报披露的财务报表中未将北京宝沃纳入合并范围,导致其少计资产比例分别超过58.32%和64.05%。

  神州优车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陆正耀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决策,主导了注册成立长盛兴业、神州优车通过长盛兴业收购北京宝沃的整个过程,是神州优车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陈良芸负责神州优车的信息披露管理事务,是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其知悉并参与了上述违规行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时任董事、执行副总裁王培强、曾任监事、法务总监亓琳均知悉和参与了上述违规行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根据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给予神州优车、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陆正耀、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陈良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给予时任董事、执行副总裁王培强、曾任监事、法务总监亓琳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神州优车表示,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义务。公司及主要股东将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交流,并做好投资者的解释沟通工作。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神州优车主要向消费者提供网约车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汽车电商平台服务以及一站式汽车金融服务,并充分利用行业资源积累及协同效应进一步拓展汽车产业链的其他业务。

(文章来源:挖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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